浙富控股低估(1)

浙富控股低估

浙富控股低估浙富控股”。

近日,浙富控股发布公告称,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ST。

浙富控股低估

浙富控股低估

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简称由“浙富控股”变更为“ST”。

昨日晚间,浙富控股发布公告称,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11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

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3.2.1条、第14.3.3条的规定,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公司2016年至2017年财务数据不符合规定。

在2018年半年报中,公司仅实现营业收入139.78亿元,同比增长9.17%。

实现净利润5.03亿元,同比增长1.31%。

营收大增

资本“小王子”被罚款

证监会最新公布的一份处罚文件,对宋美龄、峻和林旭奕罚款10万元,并责令其履行承诺。

同日,在2017年9月16日,宋美龄出具虚假证明,将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合合致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给证监会,依据该公司2018年半年报内容显示,该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.46亿元,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4.02万元。

宋美龄和峻承诺,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累计实现的合并营业收入,分别不低于上年同期的营业收入的20%、31%、56%和72%。

净利润,分别不低于上年同期的3725万元、4225万元、4327万元、4675万元。

截至1月24日,这一业绩承诺仍未履行。

公告称,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公司净利润为亏损1233.27万元。

截至2020年12月31日,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-2085.93万元,主要系:一、本报告期内受影响,非核心业务占比较高,导致本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。

二、本报告期内股权投资相关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期增加,致使本报告期内未确认投资收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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